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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吃超all和蝙all,不逆。但是他们内部可以逆可以互攻怎么样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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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蝙】念及他名(1)

  其实设定上的时间已经过了几百年,不过我驾驭故事的能力有限,所以干脆还是用现代的人类社会状态,并没有什么未来社会的感觉_(: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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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人物第一人称注意)

  第一章

  我用笔名写作。人们看到乔瑟夫·韦恩这个名字的时候总会问我“是哥谭的那个韦恩吗?”,而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虽然……好吧,我确实是。

  我出生在哥谭最富有的家庭,有个叫托马斯的哥哥,小时候我备受父母和兄长的宠爱,于是几乎有点被惯坏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只是个上流社会常有的那种人,时时炫耀自己的父辈又时时与他们作对,叛逆且迷茫,而且——而且直到现在仍是如此。

  “看看,哥谭又有了一个荒唐的布鲁斯·韦恩。”

  奇怪的是,他们肆意嘲笑我那位先祖的荒唐,就好像他们讨厌他,而他们分明又这么喜爱他,不然怎么会总是去提起某个去世了几百年的人?

  当然啦,哥谭市的市民们绝不了解我那位先祖真实的面貌,否则他们是不会说我是又一个布鲁斯·韦恩的。

  白天是花花公子,晚上则化身黑暗骑士蝙蝠侠,守卫着哥谭。

  那可真酷。我是说,披上披风打击犯罪也好,成为英雄也好,改变这座城市也好……那个韦恩家族秘而不宣的布鲁斯·韦恩,是如此地令人憧憬。

  我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他那样的英雄。我确实去尝试这么做了,现如今治安良好的哥谭市不再需要蝙蝠侠,于是我选择成为一名作家,通过作品来传达思想,改变世界。

  结果我就是个三流的言情小说家罢了,卖弄点华丽的辞藻,把我生活圈子里的那点八卦胡乱改改编纂成故事,至于销量,只能说够我独自在大都会过活。要是我用真名写也许可以赚得更多。

  我和布鲁斯之间大概还差着几千个我哥哥。

  就是我之前说过那个哥哥,从小就是个好孩子的托马斯·韦恩,现在正坐在我面前,说是给我带来了一个惊喜。事实上,他要给我惊喜这件事本身就很让我惊喜,我还以为他会和他堕落的兄弟划清界线。

  “给超人写传记?”我反问他,“成天在我们头顶上飞来飞去的那个外星救难犬?”

  托马斯没费心纠正我的措辞,可能他也知道这根本没用。

  “是的,给超人。”托马斯直视我的眼睛,而我点起一支烟,试图在烟雾后躲避他的视线,“曾被人们以为不老的神明如今也要迎来死亡,人们向他提出请求,希望能记录下他漫长的一生,而他很少拒绝人类。”

  这会是一部伟大的作品。我在心里想。无论由谁来写都会是。

  “这个题材能让人不费吹灰之力就拿到名声,所以争夺它的人会比垃圾堆旁边抢食的野狗还多。”我把那份文件丢回到托马斯怀里,“我不想抢。”

  “为什么?”托马斯夺下我的烟在烟灰缸里掐灭,这下我失去了伪装,“只要你心中还有那么一点热情,你就不可能不对此动心。”

  “我心里的热情多得很,托马斯。”我眯起了眼睛——是的,为了继续躲开托马斯的直视,“我不想抢是因为我肯定抢不过他们,多得是履历光鲜的大作家们在抢这个机会……人生苦短,我为什么非得浪费时间去做注定会失败的事情?”

  托马斯从文件中挑出了那张空白的申请表格,从西装口袋里拿出钢笔,当着我的面伪造了我的签名。

  “你完全可以成为更好的人,乔瑟夫。”托马斯临走前对我说。

  “嗯哼。”我仰头靠在沙发上,看着惨白的天花板,“我让你失望了吗,托马斯?”

  我找到了有关超人传记的那个网页,并且在上面找到了申请人名单的公示。

  托马斯还是擅自帮我递交了表格,我在名单中找到了我常用的那个笔名,非常好找,按目前支持率排名之后它就列在最后一个。

  于是我关掉电脑,继续过我的日子,吃饭睡觉,偶尔回哥谭去见见我的老朋友,和他们喝酒聊天,好搞到下一本书的故事。

  “别这么冷漠,甜心。”我对身旁那位金发美女说,“我可能没有我哥哥那么有钱,但我比他温柔体贴多了。”

  就好像是能听见我在背后说他坏话似的,我话音刚落没多久,托马斯·韦恩就出现在了宴会上,他径直走到我所在的角落,揪着我的领子把我往外拽。

  有那么几分钟我回想起了中学时代,托马斯在一家书店里找到了逃学的我,他当时也是这样,丝毫不给我留任何情面,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我给揪出去,然后又温柔地问及我原因。常人不是应该反过来才对吗?

  “轻点儿,我就这么一套能穿到宴会上来的好衣服了。”我抚平衣服上的褶皱,“你要这么大劲干什么,私底下在当蝙蝠侠吗?”

  托马斯没理会这个只有韦恩家的人才听得懂的玩笑。

  “超人选中你了。”他说,“他选择你来记述他的一生。”

  “胡扯。”我嗤笑道,“我在那张名单上的排名是倒数。”

  “按支持率你确实是倒数,倒数第一。”托马斯双手按在我的肩膀上,“但那完全就是个民意调查,最后的结果还是要看超人自己的选择。”

  于是现在我就坐在孤独堡垒里——政府专门派了飞机送我过来的,瞧瞧这待遇。

  我可能不是个好作家,但我确实为此而努力过,于是我尽力去观察四周。

  奇怪的是,踏入城堡大门的那一刻,我先注意到的竟不是超人,是城堡内的陈设,看上去很舒适的椅子,以及桌面上两杯热腾腾的咖啡,还有很多其他不像是超人独居的地方会有的东西……它们更像是一个人类曾在此生活而留存下的痕迹。

  然后我才把目光挪到超人身上。

  我离家出走跑到大都会以来,无数次地见到他在空中掠过,也无数次地在报纸头版头条上见到他的脸,就像在哥谭人们数百年如一日地谈论蝙蝠侠的神秘,他们也数百年不变地崇拜这位英雄。

  和我年纪差不多大的人大概都只记得超人衰老的样子了。他的头发已经全白,皱纹倒也有,但不是那么多,人类老去后恍如被流水打磨的石头,而钢铁之躯却未被时光的河流锈蚀半分。

  超人看上去依旧高大英俊,就像我在韦恩大宅书房里找到的那张老旧报纸上,年轻的超人对着镜头露出温和的笑容,仿佛他能包容也能承载世间的所有。

  “你好,超人。”我咽了一口口水,然后报上了真名,“我是乔瑟夫。乔瑟夫·韦恩。”

  “我知道。”他示意我坐在他对面,“哥谭的那个韦恩。”

  “对,是的,哥谭的那个韦恩。不过我离家出走了……呃……抱歉,我可能不该说这么多,这有点尴尬。”

  “你让我想起了我第一次去采访的时候。”超人把桌上的热咖啡朝我面前推了推,“喝点东西,放松,别紧张。”

  “采访?”我把杯子抓在手里,并没有去喝。

  “既然提到了,那就让我们从这里说起吧。”

  我手忙脚乱地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和钢笔:“请说。”

  “我曾经有一个人类身份。来自堪萨斯农场的小镇男孩,星球日报的记者,克拉克·肯特。”

  这个名字让我的笔顿了一下:“……你替布鲁斯·韦恩写了讣告?”

  “怎么,你连几百年前的事情都知道?”超人显得有些惊讶。

  “偶然而已,很多人说我是哥谭的第二个布鲁斯·韦恩,所以有阵子我就……特别关注他的事情。”我局促不安地躲避超人的目光,就像躲避托马斯的,我有时候很讨厌这些仿佛能将我看透的人,“有点好奇……憧憬,什么的。”

  “你很迷茫,孩子。所以你才会去了解有关布鲁斯的事情,在心底希望自己真的和他很像,又或者至少可以努力去变得很像。”

  超人叫我孩子。这没什么好在意的,他都有几百岁了。

  更让我在意的是他叫布鲁斯·韦恩时的语气,如此亲切如此熟稔,让人不经猜测他们从前的关系。普通人大概会疑惑大都会的超级英雄怎么会如此称呼哥谭市的花花公子,他们理应互相看不顺眼,或者至少是形同陌路才对。

  但我是韦恩家的一员,我知道那个家族世代保守的秘密,那个能将布鲁斯·韦恩和超人联系在一起的秘密。

  “从相貌上来说你们确实很像。”超人放慢了语速,仿佛是在追忆往昔,“不过他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已经是位英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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