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都别说了我是不会停止开坑的。
主吃超all和蝙all,不逆。但是他们内部可以逆可以互攻怎么样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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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蝙】哥谭规划(3)

  第三章


  “你在看什么资料?”杰森用他完好无损的那只眼睛瞥了一眼茶几。


  “有关蝙蝠侠。”克拉克指了指他电脑屏幕上的文档,以及桌上的纸质文件中被用记号笔标注出来的部分,“他简直可以独自撑起哥谭新闻业的半壁江山!”


  “另外半壁江山是他的小男朋友撑起来的。”杰森随手拿起那些文件翻了翻,“这里面居然没写?”


  “我上网搜索的时候看到了,有关布鲁斯·韦恩包养了蝙蝠侠的传闻。说实在的,根据目前所能找到的讯息,我也不能确定这到底是单纯的资助,还是真如人们所猜测,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肉体交易……”


  杰森还不知道克拉克在报社里的具体职位,现在看来他肯定不是负责娱乐版的,不然他说出“布鲁斯·韦恩包养了蝙蝠侠”这句话的时候,嘴角肯定会露出大部分八卦爱好者在听到八卦时所露出的诡异笑容。


  而且克拉克不光没有露出类似的诡异笑容,还十分认真仔细地在思考这个传闻的可靠性有多少,在纸上列表格设条件做推理,现在是凌晨,他却兴致勃勃如同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对布鲁斯和蝙蝠侠可能有的关系做了深入透彻的分析——杰森一边听一边烦躁地踢着桌脚,思考他该如何在这个工作狂、夜猫子、热爱刨根问底的记者室友的眼皮子底下继续他的红头罩生涯。


  “对了,我把钥匙给丢了。”杰森在回到自己的房间之前对克拉克说。


  “我的借你去再配一把?”克拉克说着就要去拿自己的钥匙。


  “不不不,你在哥谭丢了家门钥匙,千万别想着去再配一把这种事情,不然你某天早上醒过来发现家里被洗劫一空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你还不知道偷东西的到底是捡到钥匙的人,还是帮你配钥匙的锁匠。”杰森撕下来一张便签纸,在上面写了一个型号,“明天你下班回来的时候去超市买一把这样的锁带回来,我亲自来换,买锁的钱过后我们平摊。标签上写多少钱你就付多少钱,要是老板跟你抬价……”


  “就给他看我包里的板砖。”


  “聪明。”杰森赞许地点点头,“你很快就要变成一个合格的哥谭人了。”


  “哥谭是一座弱肉强食的钢铁丛林。我们把普通市民比作被狩猎的草食动物,把罪犯比作是以他们为食物的肉食动物,蝙蝠侠则是猎人。”克拉克在布莱克翻阅他昨晚熬夜写出来的初步想法时补充说明道,“他击败了狮子,逃过一劫的羚羊们感激他,但同时也会有羚羊觉得,他的行动有规律可言吗?他会一直站在羚羊这边,还是说这只是个巧合?”


  “哥谭人对蝙蝠侠的感情十分复杂。有时候他们害怕他,痛恨他,有时候却又依赖他,而我不得不说,你的这个比喻十分精准。我还以为你这个外地人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理解。”


  “人之常情,布莱克先生。我小的时候住在堪萨斯州的斯莫维尔,那里就和人们对传统乡村的印象一样,温暖、和谐,人们互帮互助,有什么烦恼和困难大家都会一起解决;长大之后我在大都会住了很长一段时间,大都会治安很好,但这样的繁华都市里也会有犯罪的阴影投下,我也曾经报道过几次骇人听闻的命案,然而在大都会,人们坚信警察会尽力去追查,罪犯也终会被绳之以法……在哥谭,人们之间的信任很薄弱,官方的司法系统形同虚设。就我这两天的感受来看,在哥谭很少有人会觉得‘报警是有用的’。在这种无可寄托的情况下,他们下意识地仰赖蝙蝠侠。”


  “你的观察力确实很敏锐,肯特记者。”佩里·布莱克的视线看向自己的手机屏幕,“我刚当上这里的主编的时候,为了留住更多读者搞了不少花样,其中有个栏目是互动调查问卷,里面就问到了这个问题,你猜结果怎么着?在遇到麻烦的时候,人们普遍认为即使放到社交网站上寻求陌生人的帮助,也比打电话报警可靠。”


  “我倒认为那不失是一种好的解决方式。”克拉克轻声说,“事实上,这就是我们一直在做的事情,博取社会的广泛关注,以求解决社会问题……这才是很多新闻从业者应该做的事情,不是吗?光明与黑暗始终相伴而生,我们没有根绝犯罪的能力,但是我们可以让读者把目光投向到他们生活之外的区域,那将会是一股无比庞大的力量。”


  佩里·布莱克凝视他良久,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大都会太稳定了,很难让你真正施展才华,但是哥谭,又很难容下你这颗对人类充满希望和信任的脑袋瓜。”


  布莱克说的没错。


  在不得不亮出包里的板砖,好用正常价格买到门锁之后,克拉克这么想道。


  他一边推开门,一边掏出手机准备给杰森打个电话告诉他他买到门锁了,就在他准备把手机举到耳边的时候,一辆摩托车从他身边飞驰而过,坐在后座上的那个人伸出手,一把夺过了克拉克的手机。


  “蝙蝠侠就在咱们后面追着你他妈还有空抢手机?!”


  “他就在路边上站着,一点防备没有,不抢白不抢啊!”


  两个人骂骂咧咧的声音伴随着引擎声远去,克拉克愣愣地站在原地,手里拎着门锁,目送漆黑的披风掠过黄昏的街道——


  “然后你就不管你的手机了?”正蹲在门边换锁的杰森听克拉克讲完了全过程,“那是你的手机啊!结果你的重点全在蝙蝠侠?”


  “还好是新手机,里面没什么重要的资料。”


  “算你运气好。”杰森哼了一声,“你知道在哥谭混下去,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吗?”


  杰森·陶德很“哥谭”。他母亲去世,父亲被判终生监禁,在社会的最底层长大,靠小偷小摸活了下来。


  也许大部分哥谭人都没有这样颠沛流离的童年,大都会或者其他城市里也有流浪的孤儿存在,但只要说出这个故事,聆听者就会觉得他嗅到了哥谭暗巷里的腐臭。


  接下来他说的这个故事,也可以被归类为“很哥谭”。


  “我撞见了一个谋杀现场,凶手意识到我成了目击证人,于是就丢下尸体过来追我。拿着枪。当时他已经瞄准了我,而我被逼进死胡同的角落,根本不可能躲开。只要他扣动扳机,我就免不了脑浆四溅。距离太近了,但我始终没有放弃,我盯住他的枪口方向,盯住他手指的动作,想要通过预判来躲开子弹。”


  “然后你躲开了?”克拉克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不然杰森现在没法在这里回忆往事。


  “然后那家伙的枪忽然哑火了,被我一脚踹翻。”


  “……你是想告诉我,在哥谭混下去需要这种即使在生死关头也不放弃希望的顽强拼搏精神?”


  “不,我是想告诉你在哥谭混下去全他妈靠运气。”


  克拉克了然地点头:“哥谭式哲学,很迷人。”


  “记者都有这个职业病?你怎么听见什么都说迷人?”杰森瞪着克拉克摆在桌上的那叠照片,上面全是哥谭贫民窟的场景,也不知道这么短的时间内,他是从哪儿搞来这么多资料的,“你是不是哪天还准备告诉我你觉得蝙蝠侠很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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