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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超蝙】隔壁老王(短篇完)

原创人物第一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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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爸妈都是中学老师,我上了初中之后,住在他俩的教职工宿舍里,隔壁住的就是老王。


  老王那个时候二十来岁,刚从本地某著名大学毕业出来不久,来我们学校当了老师,教物理。


  二十来岁的时候老王腿脚就不好,总拄着拐棍。他拄着拐棍走的也比别人快,总是一副时间不够用的样子。


  其他老师如何我不知道,不过我爸妈偶尔谈起这位邻居,会猜他那条右腿到底是怎么了,同学们也猜,猜来猜去,无非是天灾人祸,还能如何呢?


  老王身上说不清楚道不明白的事情未免太多了,相比之下,这条瘸腿倒算不上古怪,无非是天灾人祸,还能如何呢?


  他那时候就胖。课间操的时候,他站在队伍最前头给学生领操,不少学生都盯着他,窃笑着等。等什么?等跳跃运动那一节,他肚子上的肉跟着晃起来的时候,这些人就咯咯地笑,前仰后合,很是夸张。


  也有不怕死的,在作文里将老王形容为“憨态可掬”,老王也不恼,就如同他听见学生叫他老王,停停脚步,皱皱眉头,然后拄着他的拐棍走远了。


  我在的班不归老王教,不过他给我们代过一节物理课,说实话,我是一个字都没听懂,不知道是我太笨,还是老王的思维确实太跳跃——后来经查证,老王年轻的时候是不怎么会教课。他太聪明,太聪明的人难当老师,除非他的学生们都和他一样聪明。


  他讲完了,捏着粉笔转过头来问,懂了吗?


  底下没人敢应,他叹口气,敲敲黑板,又问,哪儿没懂?


  还是没人应,有胆子大的说,全没懂。


  老王忽然用力把粉笔一丢,把写了满黑板的板书全给擦了,整个班的人屏住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出,还以为惹怒了这位传闻中“脾气不好”的老师。


  哪知道老王拈起新粉笔,用和刚才完全不同的方式,又讲了一次。


  这回我们懂了,小鸡啄米似的点头,他把粉笔丢下,倚在自己的拐棍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又回过身去擦黑板。


  而我本人对老王的了解,绝大部分还是因为他刚好就住在我隔壁。


  我爸妈都是老师,管教我也像是在管教学生,有一次我被我妈拎到走廊上罚站,正好赶上老王下了晚自习回来,他脸上甚少带笑,总有几分凶相,但和他熟了就明白,他也极少会真的生气。


  老王就和平常一样,面无表情地凑过来,看我手上抓着的讲义,问我“三国你最喜欢谁?”


  他是在和我聊天,语气却怎么听怎么像抽查背诵,我愣了好半天才答:“赵云吧。”


  “为什么喜欢赵云?”


  “他厉害呗。”我看老王没有开门进去的意思,就和他聊上了,“王老师,你最喜欢谁啊?”


  “诸葛亮。”


  “为什么?因为他聪明?”


  我嘻嘻哈哈地开玩笑,老王却认真答我:“因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老王从包里摸出来两个塑料袋装着的包子,一看就是刚从食堂买回来的,他把肉的那个分给我,然后站在走廊上,和我说了有四十分钟的诸葛亮。


  我一边吃包子一边听,听老王说他和诸葛亮有点同病相怜的意思。


  我猛地抬头:“我怎么没听说过诸葛亮也是个瘸子?”


  我这话说得如此冒犯,还是不见老王恼火,他轻声说:“不是瘸腿。是壮志未酬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我问老王,他的壮志是什么。


  老王明明是个教物理的,说话却总是爱掉书袋子,这次也不例外,沉吟良久,答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我知道这句话肯定不是老王自己写的,是他从别处引的,但这不妨碍我对他肃然起敬。


  我说,老王,这话说得太好了,太帅了。


  老王眯起眼睛说:“小兔崽子,你也叫我老王?!”


  就在这个时候,孔先生来了。


  我此时还不知道他姓甚名谁,只看出是老王的朋友,两手抄着口袋走过来,伸出来一只去搭老王的肩膀。


  他俩进门之后,我就开始仔细听门里的动静。倒不是我热衷于听人墙根,而是那时候我在走廊上罚了半天的站,手上只有一张讲义,实在是无聊至极,只好听听他们聊天,算是解闷。


  “你怎么来了?”老王问。


  “正好没事儿,路过你这儿。”孔先生说,“哎,有什么吃的没,饿死我了。”


  “你还会饿?”


  我那个时候不知道孔先生是谁,自然也不知道他是真的不会饿,心里还想,这老王和他朋友说话怎么和小情侣吵架似的?酸得慌。


  不过,我还是听到了煤气灶打火的声音。


  “哎,胖子,我问你话呢。我本来以为欧门博士难伺候,没想到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一个个的全比她难伺候,到底怎么办啊?”


  “韬光养晦。”


  “怎么韬光养晦?”


  “装孙子。”


  “那你呢?”


  “我……”老王顿了顿,“我服从组织安排。”


  他说完这句话,房间里就没了动静,过了好一会儿,孔先生大骂:“我靠,胖子,你想齁死我啊?”


  “我就这个水平,你爱吃不吃。”


  这就是小情侣吵架。


  酸得慌。


  那天晚上老王准是喝醉了,我听到他怪腔怪调地唱:“我好比笼中鸟,有翅难飞……我好比虎离山,受了孤单……我好比浅水龙,困在沙滩——”


  然而他醉了还不忘出门来嘱咐我,千万别对人说孔先生来过。我心说不就是搞个对象,这么神秘干什么,直到某天多看了两眼新闻,浑身一震,忽然想起来为什么看孔先生那么眼熟了——他是超人!


  这下,老王的伤腿,老王的过去,老王的壮志未酬,全有眉目了。


  我猫在床上,紧紧抓着手机,又兴奋又懊恼,兴奋是因为发现了这个天大的秘密,懊恼的是我没法把这个秘密和人分享。


  然而即使没有我这个天大的秘密,老王也仍旧是个传奇人物,学生们津津乐道的谈资。


  某天晚上,老王下了晚自习回宿舍的路上,碰见一个劫道的。那条路通往教职工宿舍,少有学生走,所以这一幕并没有目击者,只有监控录像把这晚的场景忠实地记录了下来。


  持刀的歹徒拦在老王面前,而老王手中的拐杖倏地抬起,架在他的脖子上,一动不动,大约持续了十几秒。


  结局自然是歹徒落荒而逃,大家深感可惜的是,摄像头正对着老王的背,看不见他当时的神情,也不知道他是否说了什么,但总之,那劫道的跑都跑得跌跌撞撞,似乎是被吓得不轻。


  于是后来,学生中就有传言,老王是个大隐隐于市的厉害角色,中学老师的身份是个掩护,他那拐棍里,能抽出一把刀来。


  我心里知道这是胡扯。


  老王就是老王,那拐棍,也就是个拐棍。


  因为知道了老王的秘密,我在有关他的问题上总有几分自傲,觉得我才是最了解他的那个人,其他人都是跟风乱猜,由着性子胡来。


  老王啊。我故作高深地感叹给自己听。他能桃李满天下,也能仗剑走天涯。


  我当时暗暗地下了决心,我也要当老王这样的人。


  后来这个愿望实现了前面一半,我和父母一样当了老师,成了老王的同事,依旧住在他隔壁,依旧在孔先生来找他的时候假装没看见。


  这天我没带钥匙,靠在走廊墙上用屋里的WiFi玩手机,想把短短的午休时间给打发过去,正好撞见了老王和孔先生一起从房间里走出来。


  “我送你到楼下。”老王提出。


  “不用。”孔先生朝他摆摆手,“你赶紧回去。”


  老王挺直脊背,重复一遍:“我送你到楼下。”


  孔先生想扶着他,他又不肯,于是孔先生只好把手伸出去,在他背后身侧护着,不敢真的碰到。


  我恍惚间意识到,老王真的是老王了,不拄拐棍的那条腿也变得僵硬,伤痛令人衰老,而免于伤痛亦令王柏熙衰老。


  认识老王已有多年,我知道了他壮志未酬,知道了他与孔先生是肝胆相照,知道了他其实已放下一切,只盼着能有人替他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


  大门口的树荫遮住视线,我看不见他们离别的场景,看不见独自站在原地的老王,只看见孔先生走在教职工宿舍楼前的林荫道上,他真年轻啊,并且,还会这么一直年轻下去。


  飞光飞光,劝尔一杯酒。


  吾不识青天高,黄地厚,唯见月寒日暖,来煎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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