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红色之子背景的《恺撒》无视掉尾声和原作一样是三话(篇),这篇《猴爪》则由三个愿望和一个尾声组成,每个愿望分成上下,加上尾声则和《邪恶永恒》一样是七话(篇)
遗憾的是这次我选择的异世界里有些是一篇完的,除非我能把那个故事不分章地给写完,不然就没法做到全部暗合原作的结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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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警告:
后文中会有终极人、夜枭各自和超女王的性关系暗示以及明示
不过这一点真的需要警告吗(
第一个愿望(上)
“你是谁?”
蹲在巷口的老妇人喉咙深处发出了古怪的声音,扭曲且含混,听上去就像是一只猫头鹰。看上去则更像是一截枯木。
“我是小托马斯·韦恩。全哥谭最富有的男孩。”
“在我看来并非如此,孩子。你无法真正掌控那些财富,就像你无法掌控自己的人生。”老妇人颤巍巍地起身,她已经老到身形佝偻,即使站起来也只是和托马斯平视,“多么可悲啊……你得一天天地忍受下去,直到你忍无可忍……”
托马斯看着她混浊的眼球中倒映的自己,握住了西装口袋里的手枪。
“我这里有个好东西,年轻人。”老妇人伸手去抓托马斯的手腕,但被托马斯嫌恶地甩开了,她悻悻地收回手,然而眼中却忽然有了神采,“能帮你摆脱困境!”
“先帮帮你自己吧。”托马斯有些失望地松开手枪。这真的是个胡言乱语的疯子,不值得他再继续浪费时间。
但是紧接着,老妇人就从她背着的鼓鼓囊囊的大口袋里掏出了足够有说服力——或者说至少是能引起人好奇心的东西。
一只看上去和它的主人一样老的猴子在敞口的包里冲着托马斯龇牙咧嘴,它身材瘦小,伤痕累累,两只前爪都齐腕断去,伤口只用碎布条草草包裹。
“乖孩子。”老妇人用她枯槁的手指抚摸了猴子的脸颊,托马斯竟从她沙哑诡异的声音中听出了几分温柔。她继续在口袋里摸索着,找出了一只断爪。
显然,这就是那猴子的爪子。
老妇人得意洋洋地把干瘪的猴爪捧在掌心,举到托马斯面前:“它能实现你三个愿望。任何愿望。你想要真正属于自己的金钱?又或者声名与权力?哪怕你的愿望是想支配这个世界……”
“别说些不切实际的话,老家伙。我还是那个问题,要是它真有你说的那么神奇,那你自己为什么不用?”
“如你所见,我已经老了,年轻的韦恩先生。老到失去了勇气……我不敢用这东西,它很强大,也很可怕。强大的东西往往都会令人害怕的。”老妇人近乎是在啜泣,“我只想求一笔钱,让我能去过安生日子。”
“钱?我一分钱都不会给你。”托马斯说,“把猴爪给我。”
“不可能。”老妇人嚷嚷着,把猴爪和猴子一起护进了怀里,“想要就得给钱。”
“拿来。把猴爪给我!”
托马斯不由自主地提高了声音。他能感觉到热血正涌上头脑,愤怒急于寻求爆发,他深知爆发瞬间带来的快感会令他眩晕,所以他放缓了呼吸的节奏,让自己能够冷静下来。
他需要冷静地思考。他需要先掌控自我,才能掌控其他。
掌控自己的命运。
“拿来吧。”托马斯伸出手,“既然你没胆子用它。”
“做梦去吧,傲慢的年轻人。别以为你口袋里揣着枪就不是个窝囊废,你——呃唔!”
托马斯扼住了老妇人的脖子。原先他以为这会脆弱得像是一根枯干的树枝,只要稍稍用力就可以彻底折断,但事实证明,单凭手指让一个人类停止呼吸比托马斯想象中要困难,他不得不把老妇人整个抵到墙壁上,以求能够更方便地施加力道。
直到托马斯确认她已经没了脉搏,松手让她滑落到地上,她都蜷着身体,护住她怀中的猴子和猴爪。托马斯挪开老妇人的手臂,拿出了猴爪,而刚才还耀武扬威的猴子忽然就胆怯了起来,它蹿到不远处,躲在垃圾箱后面吱吱乱叫。
就像是对待路边的野狗,托马斯甚至不屑于上去踢它一脚。他从老妇人的尸体上跨了过去,把那只干瘪的猴爪塞进口袋,准备尽快回家好赶上晚餐时间。
“很高兴您愿意来咨询我。”阿尔弗雷德在灯光下仔细端详着托马斯递给他的猴爪,“假如那个寓言故事所言不虚,那么我们至少可以确定一件事,用猴爪来实现愿望是会付出代价的。”
“这可以解释那个老太婆为什么不敢用它。”托马斯不耐烦地抓回了猴爪,把它紧紧地攥在手里,“布鲁斯在哪儿?”
“布鲁斯少爷在他的书房里,先生。看来您仍旧准备使用猴爪,并且预备和布鲁斯少爷分享它的魔力?”
“是的。你准备继续用那个愚蠢的寓言故事来规劝我吗?”
“我不准备那么做,托马斯少爷。像您这样的人是听不进我的劝说的,唯有让您亲自去体验,然后您会就此收手,或者执迷不悟。”
“那就走着瞧吧。”
在去往书房的路上,托马斯不停地咽着口水。他承认他感到兴奋,因为他手中正捏着通往新生活的钥匙,为了缓解这份扰乱他思维的兴奋,托马斯决定先去和他亲爱的弟弟布鲁斯·韦恩分享这个好消息,再来决定他该如何用猴爪许下第一个愿望。
“我们可以让那个软蛋父亲和自以为是的虐待狂母亲去死。照他们那样挥霍下去,我们就根本拿不到多少财产了。”托马斯恨恨地瞪着书房墙壁上的全家福画像,画中的玛莎·韦恩脸上带着温柔的笑意,把手搭在他和布鲁斯的肩膀上,“只要许愿让他们现在去死,他们的财产就都是我们的了。你想用多少房间来放玩具就用多少!”
托马斯的最后一句话总算勾起了布鲁斯的兴趣,他瞪大眼睛,从书中抬起头:“真的?想用多少就用多少?”
“当然是真的,我们有这么大的一个宅子。假如哪天厌倦了这个死气沉沉的地方,还可以再买新的——相信我,我赚的一定会比那个只会糟蹋钱的废物要多。”
布鲁斯合上了书,思考他还能从兄长那里得到什么保证。
“而且我想做什么你都不会管着我,是不是,汤米?”
“是的,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托马斯郑重地把猴爪放到了书桌上,“在我许下这个愿望之后,我们就能拿到钱……更重要的是,我们不用再受他们的摆布,可以掌控自己的人生。”
“听起来真棒,汤米。”布鲁斯有些陶醉地说,“我等不及要把阳台上那些碍事的花给挪走了。”
最初的雀跃退潮之后,托马斯·韦恩开始在惴惴不安中等待。
猴爪会在什么时间,用何种方式杀死他们?
是突发疾病,还是制造意外?托马斯衷心希望是后者,两个身体健康的人同时因为急病死去会让警察们生疑,然后他就要花上很大一笔钱来摆平这件事。
最好是意外。那两个人渣已经花了太多本该属于他的财产了。托马斯恨恨地想。
托马斯一遍遍地练习保持镇定并假装悲痛,高兴地准备迎接父母的死亡,与此同时,布鲁斯却退缩了。
“我还是觉得害怕,汤米。你真的要杀了爸爸妈妈吗?要是被发现了怎么办?”
“没人会发现的,因为我们没有亲自动手。”托马斯搂住他,宽慰地拍了拍他的背,“他们的死亡是猴爪制造的。放心,一切都有我应付,到时候我就说你悲痛过度。”
“可是是我们向猴爪许愿了。”布鲁斯从他怀里挣脱出来,焦躁地在房间里踱步,“我们把它扔掉吧?装到箱子里让它沉到哥谭的海港里……”
“什么?不!”托马斯下意识地捂住了口袋——这几天他一直贴身带着那只猴爪,“它能许三个愿望,这个愿望实现了之后我们还剩两个可以用。”
“但是我听阿尔弗雷德说……”
“潘尼沃斯,只是个佣人。”托马斯双手按住弟弟的肩膀,严肃地警告他,“我才是你哥哥,韦恩家未来的主人。而且我们离那个未来已经不远了,布鲁斯。”
“好吧。我知道你总是对的,汤米。”布鲁斯咬咬嘴唇,犹豫着点了头,“我该走了,爸妈要带我去看我想看的那部电影。”
大厅里的落地钟铛铛地敲了八下,距离托马斯对猴爪许下第一个愿望已经过去了整整三天。
这七十二个小时里托马斯的心情已经从兴奋变成了忐忑与担忧。
再怎么老谋深算的人,在巨大的诱惑面前也有可能变得糊涂,更别说托马斯才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在他的担忧之中,阿尔弗雷德所说的“使用猴爪来实现愿望是会付出代价的”只占到了很小的部分,他真正担心的是,猴爪的魔力真的存在吗?
万一那个老太婆真的只是个神志不清的疯子,那他这三天以来的喜悦就会全部落空,他和布鲁斯仍旧要活在父母的掌控之下,要再过上几十年才有可能摆脱。
不行。绝对不行。托马斯不想再跌回那个炼狱里。
月光从窗户里照进来,托马斯看见窗外的树上正栖着一只不知名的鸮鸟。它一动不动,仿佛不是活物,而只是一道剪影。猫头鹰总是令人捉摸不透的,你以为它要长久停驻,它却忽然无声地拍起翅膀,在夜色中去为死神引路。
……酒把他们醉倒了,却提起了我的勇气;浇熄了他们的馋焰,却燃起了我心头的烈火。听!不要响!这是夜枭在啼声,它正鸣着丧钟,向人们道凄厉的晚安。(注:本段引用自《麦克白》,朱生豪译本)
托马斯·韦恩靠在沙发里,手中握着一只铃铛凝视窗外,当那只猫头鹰终于发出“咕咕”的叫声时,他摇响铃铛,叫来了阿尔弗雷德。
“那只报丧鸟叫了。”托马斯说,“如果今晚猴爪还没有展示他的魔力,我就要亲自动手。”
因为他的坐姿,猴爪和手枪都透过口袋的布料露出隐约的形状。
“我想没这个必要了,托马斯少爷。”阿尔弗雷德站在窗边向下看了一眼,“敲门的是警察。”
猴爪是有效的。托马斯照了镜子,确认自己已经消去了脸上的那份狂热,接着他才整理好西装,满眼茫然地去给那警察开门,好去听一个他早已知道的消息。
“你父母死了!”警察粗声粗气地喊道,“托马斯·韦恩和玛莎·韦恩死了!”
哥谭的警察比别处的还要混蛋,托马斯此刻为这一点感到庆幸,这意味着他们通报死讯的时候不会拖泥带水,也不会对遇害者的家属有什么不必要的关心。
他可以少演几分钟的戏,然后赶紧回到大宅里告诉布鲁斯这个——
托马斯的身体僵住了。他的思维也在那个瞬间停滞住,三天以来为了假装悲痛而做出的练习全成了笑话,他现在才知道自己在镜子前摆出的姿态有多么虚假,当他真的失去至亲时他根本不会哭喊大叫。
他就只是让自己沉下去。
“可是布鲁斯……”托马斯喃喃地重复,“可是布鲁斯今晚和他们在一起……”
“啊,是的,还有那个孩子。那是你弟弟?他也死了,和他父母一样,当场毙命。”
托马斯·韦恩现在是个放弃了求生的落水者,他松开浮木,让自己沉下去。他失神地看向月亮,眼睛却如同看着太阳般烧灼疼痛。
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急匆匆地走过来,帮大受打击的年轻主人打发走了警察。
“一切都由我来处理,对外我会说您正处于悲痛之中,需要休息。”
“我没事。”托马斯推开了他,“布鲁斯有时候就像我们的父亲一样是个软蛋。”
“托马斯少爷?”
“我能找到更好的兄弟。而且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我有了财富和地位,可以去征服哥谭——”托马斯用颤抖的双手从口袋里拿出猴爪,“我没事。”
客厅里只剩下落地钟的钟摆摇晃的声音,阿尔弗雷德静静地等待他的小主人恢复平静。
在托马斯的颤抖终于止息之后,他走上前拾起了被扔在地上的猴爪,将它重新递到托马斯面前:“您还有两个愿望可以好好利用,先生。”
“把它拿开!布鲁斯说的对,我该把它丢到哥谭海港里去——”
“需要我现在就去那么做吗?我以为您不喜欢当个胆小鬼。”
“这和胆量无关。”托马斯死死地盯着阿尔弗雷德手中的猴爪,“如果我能够预先知道我将付出的代价是什么,我也许会继续用它的。我可以权衡,我可以思索那代价是否值得,但我不知道猴爪会让我付出什么,我讨厌不可掌控的未知。我要靠自己的力量来支配一切。”
“如您所愿,我现在就去把它扔掉。”
“不,阿尔弗雷德。”
客厅重又回归寂静,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耐心地站在原地,捧着那只猴爪。
“还记得上次我们发现的那个地下洞窟吗?把它放到那里去。放到洞窟里最显眼的地方。”